十八路诸侯谁与争锋?在这个英雄辈出三国谁将一统江山成为《天策》中最耀眼的霸主?今日,《天策》诸侯之战的烽火已经点燃,你还在等什么!
为感谢广大玩家对《天策》的支持与厚爱,迎接即将到来的国战版本,在经过一段紧张而又兴奋的筹备后,即将持续一周时间的《天策》“诸侯之战”终于如期开启。此次,活动不但在玩家间展开一场势力争霸。同时,达到相应要求的联盟可以获得官方所颁发的特殊奖。红将、天策史记记录、成就卡片、资源箱、珍贵武器箱、防具箱......只要参与你也可以轻松获得哦!
一、活动范围:【天策】所有服务器
二、活动时间:2010年7月2日-2010年7月11日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日 18:00-2010年7月4日 18:00
比赛时间:2010年7月4日 18:00-2010年7月11日 18:00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天策》所有联盟盟主可以自主报名,选择要加入的势力。联盟成员无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点击队列面板 > 各路诸侯,谁与争锋(点击活动标题报名)
报名截止后比赛自动开始,各联盟成员通过攻打敌对联盟的成员,为自己的联盟获得积分
小提醒:
1. 玩家可在积分查询中的“敌对势力成员”搜索敌对玩家,并且进行攻击。
2. 双方是友盟的联盟需要报名在同一个势力,否则彼此无法开战。
四、活动规则:
1. 开战条件:
A势力和B势力最低报名联盟数各为5个联盟,最高不能高于25个联盟
(例如:A势力4个联盟报名、B势力6个联盟报名,不符合开赛条件,活动不能正常开启)
2. 个人积分获得规则:
a.战败方无个人积分
b.战争胜利方获得200战魂以上才算有效战争,低于200战魂即使战争胜利也不算有效战争。
c. 胜利方个人积分 = 有效战争中获得的战魂值 ÷ 10
例如:某战争中,A是战胜方,B战败方,均获得300战魂,那么A获得30个人积分,B不获得任何积分
3. 联盟分数获得规则:
a. 个人每场有效战争均为各自的联盟获得1分
b.战败方不算积分
(例如:某战争中,A是战胜方,B战败方,均获得300战魂,那么A获得30个人积分,为联盟获得1分,B不获得任何积分)
4. A、B势力得分:
A势力得分 = A势力中所有联盟的得分总和
B势力得分 = B势力中所有联盟的得分总和
最终以势力得分的高低确定哪个势力获胜
五、活动奖项:
1. 联盟霸主:获胜势力中积分排名第一的联盟盟主获得
奖励:
a.获得成就卡片一张。卡片名称:联盟霸主,
b.“天策史记”中记录该盟主为第一届诸侯争霸赛联盟霸主
c.单服每天跑马灯+聊天公告展示(且点击可进入天策史记窗口)
2. 乱世枭雄奖:个人积分排名第一的玩家获得(不分胜负势力)
奖励:
a.获得成就卡片一张。卡片名称:乱世枭雄
b.“天策史记”中记录该盟主为第一届诸侯争霸赛中第一猛将
c.单服每天跑马灯+聊天公告展示(且点击可进入天策史记窗口)
d.乱世枭雄礼包:资源箱(品质5)*50、医疗箱*1000、九转还魂丹*10、55级武器箱(品质5)*3、55级防具箱(品质5)*3 、星钢*10
3. 诸侯之争王者奖:胜利势力中,积分获得第一的联盟的所有联盟成员
奖励
联盟第一礼包:资源箱(品质5)*20、九转还魂丹*10、放羊令*15、转化令*5、鲁班残篇*5、鲁班全卷*5、精铁*50
4. 诸侯之争王者奖:胜利势力中,积分获得第二的联盟的所有联盟成员
奖励
联盟第二礼包:资源箱(品质5)*15、九转还魂丹*10、放羊令*10、鲁班残篇*3、鲁班全卷*3、精铁*30
5. 诸侯之争王者奖:胜利势力中,积分获得第三的联盟的所有成员
奖励:
联盟第三礼包:资源箱(品质5)*10、九转还魂丹*10、放羊令*5、鲁班残篇*2、鲁班全卷*2、精铁*20
6. 参与奖:胜利势力中的所有联盟成员均可获得(不包括胜利方前3名联盟)
奖励:
诸侯之争参与奖礼包:5星资源箱*6、50级武器箱(品质5)*3、50级防具箱(品质5)*3 、放羊令*2、精铁*10
7. 连冠奖励:连续三次获得联盟霸主、乱世枭雄任一奖项玩家可获得三连冠霸主殊荣,并记入天策史记,并获得运营亲自颁发的特殊神秘奖励一份
8. 其他奖励:胜利势力中,积分排名前三的联盟盟主获得奖励
奖励:红将一位(使用期限30天),拥有历史名将的属性,(红将出现在活动武将中,保留期限3天,由玩家自行选择登用)
活动将领属性:
统率15:SS
武力15:S
智谋10:S
政务15:A
魅力15:A
成长类型:神童
技能格:2
天赋:
将门世家 (统率成长品质等级+1)
干吏 ( 政务 +5 )
枪将 ( 装备枪时能获得以下效果,单挑可以使用武技,伤害 +5% )
冷酷 ( 统率 +2,智谋 +1 )
遁走 (全军移动速度+5%)
六、温馨提示:
1、活动奖励将在每次诸侯争霸赛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统计发放;
2、活动奖励计算按发奖时积分列表中玩家与联盟所持有的积分为准;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策》运营团队所有。